今天宠物迷的小编给各位宠物饲养爱好者分享设置隔离间的宠物知识,其中也会对商超隔离区设置要求(商场隔离室的设置要求)进行专业的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宠物相关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哦,现在我们开始吧!
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门上设立醒目的“应急隔离室”标识,有“闲人免进”等提醒标识,门外设置必要的隔离栏(线),加强警示,避免其他人员误入。应急隔离室内应当划分清洁区和相对清洁区,并有明显标识。清洁区为医疗、消杀、保洁等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相对清洁区为密切接触者居住活动场所。能满足日常消毒措施的实施。防护用品、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口罩、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胶手套、胶靴、防水鞋套)、水银体温计、流水洗手设施(包括洗手液、纸巾)、紫外线消毒灯或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液、观察床、观察椅、污物桶、医疗废物袋、录音录像等设施。应当具备清洁消毒和垃圾收运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超市卖场环境、营销设施设备、附属设施等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超市、大型超市,以及其它以开架售货、集中收款、销售日常生活用品为特点的零售业态店铺,包括便利店、折扣店、仓储会员店等业态的店铺。
2 定义
2.1超市购物环境Supermarket shopping environment
由超市的内部经营空间及与经营相关的设施设备和附属场所组成,包括商品陈列、营销设施和设备布局、安全通道设计、停车场规划等。
2.2营销设施设备 Marketing installations & equipments
与超市经营直接相关的机器、设备、工具,如电梯、照明系统、收银机、货架、冷柜、手推车、购物筐等。
2.3附属设施设备 Affiliated facilities
对经营管理起到支持和辅助作用的场所、机器、设备、工具,如停车场、库房、收货区、消防系统、防盗设备、**柜等。
2.4专柜(外租区) Specialty counters
在商品类别和布置方式上相对**的柜台和空间,包括面包间、主食间、加工间等。
2.5生鲜区域
在超市中经营蔬菜水果、肉禽蛋、水产、熟食等生鲜商品贮存、加工、销售的经营区域。
3 出、入口的基本要求
3.1 入口
3.1.1企业标识应统一、明显、清晰、整洁。
3.1.2营业时间应指示清楚,表达方式一致。
3.1.3入口处设有台阶的,坡度应缓和,并设有残疾人的坡道。雨雪天气,出入口应有防滑提示标志。
3.1.4顾客入口应与商品进口区分,营业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折扣店和便利店除外。
3.2 出口
3.2.1出口处应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3.2.2出口与入口应有区分,并便于人员的疏散。
3.3出、入口在晚间营业期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度。
4 收银区域的基本要求
4.1应配有使用条码识读的收款机。
4.2收银台应设有足够的收银通道,每千平米卖场设有的收银台不少于5个。
4.3 收银台中刷卡通道与非刷卡通道的比例不低于1:4。
4.4收银通道间的距离?以能够同时过两辆购物车为宜
4.5收银通道前的距离?以能够同时过三辆购物车为宜
5 食品、百货区的基本要求
5.1 地面、墙壁
5.1.1地面应平整,无凹凸不平,确需分出高低层次的,高低部分应平缓过渡。台阶式过渡的,应有醒目提示。
5.1.2应选择防滑、防压、承重、耐磨、易清洗的地面铺设物。
5.1.3采用固定式货架的,应区分通道、称重台、其他区域使用标识等。
5.1.4地面应考虑承重要求,保证货架在陈列商品后的稳定性。
5.1.5墙壁进行张贴海报、布景等装饰的,应考虑墙壁的承重能力。
5.1.6墙面应平整,与灯光、装饰的色调协调。
5.1.7墙壁的电源线应采用暗装或套管明装并符合《消防法》的要求。
5.1.8必要位置应有对顾客的提示性标志,如安全提醒、儿童提醒等。
5.2通道、货架
5.2.1通道应符合卖场整体动线要求,营业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折扣店和便利店宽度应保持在0.9米以上,仓储会员店、大型超市应在1.6米以上(超市不少于1.5米)。
5.2.2通道应垂直平行交叉布局,保持各方向畅通。
5.2.3通道应设有明显的消防疏散标志、购物导向标志、称重台标志及商品分类标志。
5.2.4货架应由易清洗、有韧性且环保的材料制作,并符合环保和消防标准。
5.2.5包装应采用密封型包装袋或包装盒,散装食品售卖应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条例的要求。
5.3称重、包装设备
5.3.1称重设备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按期到计量部门进行年检。
5.3.2包装设备要采用有国家安全认证标志的设备,如打包机、封口机等设备。
5.4 标识
5.4.1商品标签要采用符合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式样,并标有“物价局监制”字样。所有电子秤计价包装或盒装食品标签必须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表面保持干净、整洁、无***。
5.4.2标识要清晰、明确,张贴平整,使用的标识架要干净平稳。
5.4.3标识要做到统一,公共标识应符合国际标准。
5.4.4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要求。
6 生鲜区域的基本要求
6.1 陈列设备:包括店铺用于生鲜商品销售的陈列道具、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
6.1.1 按照生鲜品的保鲜温度要求选择陈列设备进行商品陈列。
6.1.2 陈列设备应保持清洁,无积水和污渍。
6.1.3 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冷藏库(柜)温度为-2℃-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
6.2 加工间:是店铺经营生鲜产品,进行现场加工的作业空间。
6.2.1 畜禽产品加工要按照原料和半成品进行工作区域划分,工作台和加工器具要专管专用,避免病菌交叉污染。
6.2.2 店铺生鲜区域应配有专门清洗区,工作人员使用的洗手池和器具清洗消毒池应分别配置使用。鲜食区应保持清洁卫生,上下水不堵塞。
6.2.3 店铺生鲜加工区应保持地面墙面整洁,高温和有异味产生的区域要保证足够的通风,地面无积水,下水道口定期进行消毒除臭处理。
6.2.4加工区域墙壁要用浅色、不吸潮、不渗漏、无毒材料覆涂,并用瓷砖或其他防腐材料装修墙裙,高度不低于1.5米。
6.3 加工和卫生设备
6.3.1 加工区域的各类大型加工设备应随用随开随即清洁,完成一个批次的加工处理之后,应立即进行清理卫生工作,洗刷机器的外表,清除内部的残渣和血渍。
6.3.2 配备大型生鲜设备(制冷设备和加工设备)的,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对设备内部进行彻底清洁。
6.3.3 店铺从事现场食品加工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卫生加工企业的有关规定,取得所在地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6.4 卫生环境
6.4.1 店铺在生鲜商品加工和经营过程中应坚持低温、清洁、覆盖(3C COLD、CLEAN、COVER)原则,保证生鲜商品质量。
6.4.2 店铺生鲜区域员工(包括供应商促销人员)应健康状况良好,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6.4.3 生鲜区域当班员工(包括供应商促销人员)应保持工服清洁,头发、手和指甲清洁,不留长指甲。熟食和面点的销售人员应戴一次性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上岗前要在专用洗手池洗手。
6.4.4 店铺应定期对员工(包括供应商促销人员)进行卫生检查,并进行专项培训,建立完整的卫生检查记录。
6.4.6 清洁工作中所使用的化学清洁用品和清洁工具应定点专项密封保管,避免污染食品、器具、工作台和工作环境。
6.4.7 生鲜区应采取有效的驱蝇、驱虫、灭鼠措施,配备足够的消杀设备(灭蝇设备和紫外线杀菌设备),并保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定期进行防鼠和空气熏蒸等消杀工作。
6.5 供应商管理
6.5.1 店铺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专业经销商或者厂家作为生鲜商品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证照:(1)生产经营许可证;(2)卫生防疫站颁发的产品卫生检验报告(3)其它必备证明文件,如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
6.5.2 店铺应核验包装材料供应商的相关证照,确保采购和使用的生鲜食品销售包装材料达到卫生检疫标准。
6.5.3 采购和使用的食品加工辅料和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6.5.4 店铺内不得经营保质期标志不清、不明或缺失的产品,以及无合格证的产品。
6. 6 垃圾处理
6.6.1 每天产生的垃圾要在非食品销售区域内定点暂放,并及时进行清理。
6.6.2 存放垃圾时,应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
6.6.3 垃圾暂存地周围应保持清洁,定期做好清洁和消毒。
6.6.4 所有废料废品要进行破碎处理,严禁将过期或变质生鲜商品再次包装销售。
6.7 熟食:包括在店铺内经营的所有包装或者散装冷熟食、热熟食、快餐盒饭、主食厨房产品、蛋糕、面包和点心等。
6.7.1 熟食制作和加工过程应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熟食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应配备专用加工间。
6.7.2 散装熟食的售卖应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散装熟食陈列要用专用陈列柜或者网罩遮盖,以防来自购物环境的污染。
6.7.3 散装食品销售应用防尘材料覆盖,设置隔离设施,以防二次污染。
6.8 水产品:包括在店铺内经营的所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作的食品,如淡水鱼、海水鱼和虾贝类,以及干制产品和盐腌制品等。
6.8.1 应及时捡出货架上的鲜度**商品(变色、有血丝渗漏的、有异味等)和破损商品(包装破损、日期不明、真空包装漏气等),及时更换破损的商品包装。
6.8.2 水产品销售陈列冰台应有足够的碎冰,随时检查冰墙质量,及时补充碎冰,以确保水产品保鲜温度。
6.8.3 经营鲜活水产品的,应保持工作区域清洁,并对案板、**等加工器具进行定期消毒。
6.9 蔬果:包括在店铺内经营的蔬菜类产品、水果类产品和其它农产品,及以其为原料加工制作成的食品。
6.9.1 销售人员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商品陈列,并控制陈列量,以免产品压伤。必要时对水果和蔬菜进行保鲜和补水处理,延长蔬果产品的货架周期。
6.9.2 及时捡出破损和变质商品,及时更换破损的商品包装。
6.9.3 设有鲜榨果汁和果盘展示冰台的店铺,应保持足够的冰量,管理人员应随时检查冰台质量,及时补充冰块,并进行温度检查记录,以确保果汁和果盘的保鲜温度,加工完成后应及时在商品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
6.9.4 卖场内的切片蔬菜应用保鲜膜进行包装。
6.10 肉禽蛋:包括在店铺内经营的畜产品、禽肉产品和蛋类产品,及以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
6.10.1 畜禽类商品均应来源于非疫区,且证照齐全。
6.10.2 分割和加工处理过程中,工具不得重复交叉使用,以避免交叉感染。蛋类商品不得与肉类商品同库贮存,以避免病菌交叉感染。
6.10.3 畜禽类商品应经过预冷排酸处理。
6.10.4 慎选肉禽类商品废料回收商,审核回收商对废料的用途,确保废料不被用于人类食用。
6.10.5 冷柜中散装陈列的畜禽类肉品和调理制品要经常翻动,以保持商品透气,防止肉品变色和调理制品表面干燥脱水。
6.10.6 冷柜中散装陈列的畜禽类肉品应采用托盘陈列,不宜直接在冰块上陈列,避免融化的冰水降低肉品质量。
6.10.7 卖场内禁止现场宰杀活禽
7.库房
7.1 库房应做到商品分类贮存。
7.2 库存的商品应隔墙离地,并按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存放。
7.3 库房应具有防火、防虫、防鼠设施。
7.4冷库的货架、地面及各种商品包装箱和容器应保持清洁,不留异味,没有异常的积水和结冰。有专人定时检查贮存冷库(柜)温度。库存生鲜品应保留必要的间隔和回风空间。
7.5库房中应设立专门的残损商品区域,及时清理变质、已过期或将要过期的商品。
8. 附属设施设备
8.1 应配备电力应急设备,在出入口、紧急通道、购物主要通道装置应急灯。
8.2 停车场车位应标志清楚,便于车辆进出。
8.3 上下水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应与经营管理规模相匹配。
8.4 应配备防盗设施,保证卖场商品和现金的安全。
8.5 店铺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条件(冬季18℃-22℃、夏季 22℃-26℃)和湿度条件(卖场销售区相对湿度≤55%,冷冻食品销售区相对湿度≤40%),楼层高度不低于2.5米,并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一般每150平方米卖场应加装1台排风扇,风量150立方米/小时左右。
8.6 超市内防火应符合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和GB 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的相关要求。
8.7 超过1000平米以上的店铺,应设有客用卫生间、广播室和客用电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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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区的医学防护 (一)医学防护对硬件设施的要求 为适应传染病的隔离,传染病医院及综合医院的传染病区在建筑上应有严格要求。病区内应划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缓冲区)和污染区,并严格进行区域管理。 1、“三区”划分 清洁区:不接触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区域, 设有**室、卫生通过间、值班室、小库房、小药房、配餐间。 半污染区: 有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污染源的区域,包括内走廊、医师办公室、治疗室、处置室、护士站。 污染区: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区域,包括各病室、病人卫生间及浴室、入院室、污衣污物间、垃圾存放处。 2、建筑布局的特殊要求 (1)、传染病区应设内外走廊,方便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各自通道。 (2)、病室及内走廊之间应有二道间,方便医务人员洗手和穿脱隔离衣。 (3)、病室及内走廊之间应有递物窗(观察病情、送饭、送药等),以减少工作人员和病人的密切接触频率。 3、呼吸道传染病区的特殊建筑要求 (1)、建立负压病房采取房间隔离,使整个病区的空气有组织流动,空气流向从办公区 → 走廊 → 缓冲间→ 隔离病房。 (2)、如为高层建筑,呼吸道病房应设在建筑的上层。 (3)、“三区”之间必须有实际隔离屏障,既隔断墙必须直达楼顶板。各隔断墙上的门必须错开,以形成空气迷路。 (4)、没有负压病房条件,应安装大功率排风扇进行强行通风,呼吸道病区的送**程为:送风到清洁区(正压) 半污染 污染区(各病室回风形成负压),但要注意避免送风和回风口距离过近,导致空气交叉污染。 4、消化道传染病硬件设施的要求 非手触式洗手设备 防虫害设施 严格区域划分 (二)传染病区医学防护对消毒隔离的要求 1、各种传染病的消毒隔离要求 为便于对各类传染病的管理,不同的传染病,按其病原微生物排出途径和传播媒介的不同,需采取不同的隔离方法。 严密隔离:适用于对人类健康危害极大的烈性法定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等及疑似病人,均需严密隔离。 (1)病人要求分室隔离,相同菌种感染病人可**一室。 (2)患者的分泌物、排泄物及接触过的一切物品,均需随时严格 消毒。 (3)进出严密隔离室的工作人员应进行登记并严格防护。 (4)接触病人或污染物品后必须洗手。 (5)废弃污物必须装袋进行焚烧处理。 (6)接触者尽可能注射**或采取预防措施。 呼吸道隔离:适用于病原微生物随呼吸道分泌物及飞沫排出而传播的法定呼吸道传染病。 预防感染经空气传播 如接触结核、水豆、麻疹等传染病(飞沫核�6�85μm) (1)尽可能使用负压病房,门窗紧闭,每小时至少换气6次,污染空气由管道排除室外。 (2)工作人员在病室内戴高效口罩 (3)病人只能呆在室内 [b]预防感染经飞沫传播 如接触细菌性脑膜炎、白喉、呼吸道合胞**、SARS等感染的病人(飞沫核�6�95μm) (1)同一病种的病人可住同一病室,但两床距离应在一米以上,避免飞沫直接传播。 (2)病人口鼻分泌物和痰液中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病人的痰液必须吐在戴盖的一次性痰盒中,集中焚烧处理。 (3)病人口鼻分泌物接触过的用具,如食具、毛巾等,应固定专用,定期消毒。 (4)病室注意通风换气,以减少空气中病原微生物含量。危重及气管切开术后患者病室,应每天进行空气消毒。 (5)工作人员戴口罩。 (6)限制病人流动,病人要离开病房要戴外科口罩。 [b]消化道隔离:凡病原微生物经胃肠道随粪便排出,直接或间接污染食物、水而传播的疾病,如伤寒、菌痢、霍乱、甲型和戊型肝炎等。 (1)同一病种或同型病原感染者可收容到同一病区。 (2)诊疗护理病人,需按病种分别穿隔离衣。处理污物时需戴手套。 (3)病人排出的粪便及呕吐物需经彻底消毒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便器应固定使用并定期消毒。 (4)凡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应视为污染物。病人的餐具应固定应用并定期消毒。 (5)病室应保持无蝇、无蟑螂等。 接触隔离:凡病原微生物经体表患部排出如伤口分泌物,皮肤脱屑等,直接或间接接触皮肤或黏膜(特别是皮肤有破损者)而引起的传染病。如皮肤炭疽等。 (1)密切接触病人时需穿隔离衣,工作人员手或皮肤有破损者应避免伤口换药、护理等操作,必要时戴橡胶手套。 (2)被分泌物、皮屑所污染的物品,必须严格消毒。病人用过的被单、衣物等,应灭菌后再清洗。 (3)病人用过的敷料应焚烧处理。虫媒隔离:适用于以昆虫为媒介所传染的疾病,如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等,主要是作好防蚊、灭虫工作。 2、传染病区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清洁区隔离要求: (1)、病人和病人接触的物品,不得进入清洁区。 (2)、不许穿隔离衣进入清洁区。 (3)、穿污染工作鞋严禁走出病区。 (4)、穿污染工作服严禁进入饭厅、宿舍、会议室、小卖部、职工门诊及院外。 半污染区隔离要求: (1)进入处置室,医务人员一般不要求穿隔离衣,以减少交叉感染。 (2)处置室内器械、药品及其他物品,要求保持清洁,清洁与污染物品严格分放,由病室携回物品应先消后,再放入室内指定地点。 (3)工作人员穿隔离衣在病区内走廊上通行,要求尽量少碰墙壁及家具等物。 污染区对病人的隔离要求: (1)入院患者应换病人衣服、经污染端进入病区,将换下的内外衣及携带物品,经消毒处理后,由医院统一收管或由家属带走,不得留在病室内。出院病人通过卫生处理,穿上清洁衣服、鞋袜,由病区清洁端出院。 (2)呼吸道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住院期间及外出诊疗时要戴口罩,并携带一次性痰盒,不得随便吐痰。 (3)收容传染病疑似病人的隔离观察病区,为防止病人间的交叉感染,病人只限室内活动,不得随意离开病室。 (4)向病人进行宣教,污染物品、信件等未经消毒不得拿出院外,防止病原微生物向社会扩散。 污染区对工作人员隔离要求: (1)凡进入污染区域工作四小时以上,必须换工作服、工作裤和鞋袜、除去手表、戒指、耳环等饰物,剪短指甲,戴帽子、口罩。直接接触病人应加穿隔离衣,必要时戴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2)诊疗护理疑似病人,隔离衣、手套必须一用一更换,摘手套后认真洗手或用消毒剂消毒双手。病人诊疗用品应固定专用,不能专用时,下一个病人用之前应消毒。 (3)工作人员出入呼吸道病室,要随手关二道间门,防止病室中微生物污染中间环境。 (4)工作人员在污染区域内禁止吸烟,进食。 (5)接触呼吸道传染病人,工作人员的脸部不可与病人或其他污染物接触,避免病人对着自己的脸部咳嗽或打喷嚏,如果因此污染,需立即清洗消毒。 (6)严格遵守隔离技术规定,污染的手不能触摸非污染物品及自己的五官,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病人及污染物品后,必须认真洗手。 隔离制度对其他方面的要求: (1)、传染病人尽量不设陪护,陪护者应严格防护着装,并按污染对象进行管理。 (2)、严格限制探视,如病情危重确需探视,需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戴好帽子、口罩、穿上探视服,在病室门口或活动推窗外探视,并限定探视时间。最理想的是电视电话探视。 (3)、区内所需清洁物资皆应送货到病区,如食堂送饭、供应室送物、药房送药等。 (4)医技科室到临床服务。如需病人去医技科室要走划定的污染路线,只有这样才能使污染不易扩散。 (5)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室及一切用具均需进行终末消毒处理,彻底消灭病原微生物。 (三)、医学防护对医务人员的要求: 标准预防(适用于所有病人) 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技人员,都应该坚持标准预防,实施基本防护。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都具有传染性,均需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标准预防有三个基本特点: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标准预防的防护要求: 尽可能应用不接触技术;接触感染物质后立即洗手;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黏膜和污染物品时戴手套;脱手套后立即洗手;小心处理所有尖锐物品;加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防止工作服受到污染;立即清洁感染物品的溢出物。 特殊传播方式的额外预防(空气或飞沫传播的预防) 戴高效防护口罩,防止喷溅或脸有可能污染带护目镜。进行有创及高危险性操作,如给SARS病人进行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尸体料理、吸痰以及口腔护理时应戴防护**。 (四)医务人员的保护性着装要求(所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医用标准) 常用的防护用品有:防护口罩、帽子、工作服、隔离衣、手套、护目镜、工作鞋和鞋套、防水围裙、防护**等。
法律分析:首先,新冠**是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所以选择的房间应该是单独的房间和卫生间。房间要有**的门可以关闭。第二,如何选择病人的房间和卫生间。隔离人员的房间应该与生活线路不要有交叉,病人选择的房间应该通风良好,应该在下风向为宜。第三,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建议其他家庭成员应该选择暂时借住在外面的宾馆。家庭成员和居家隔离者应该减少接触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关于集中隔离场所相关要求和新冠肺炎传播控制基本要点,有以下6点基本要求: 1、与居民小区保持一定距离,远离水源取水点。 2、应有便于隔离观察人员接收、疏散和转运的通道。 3、因集中隔离场所不能使用**空调,需具备自然通风条件。 4、隔离观察点要设置清洁和污染两个通道,两个通道不得交叉,以防交叉污染。 5、隔离观察人员排泄物和污水在排入市政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 6、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垃圾要有临时存放点,临时存放点要设在偏僻、人员不易接触的地方。临时存放点垃圾箱(桶)必须有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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