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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南极不能养狗?也不能随便带走那里的石头、植物?

今天宠物迷的小编给各位宠物饲养爱好者分享哪里不能养狗的宠物知识,其中也会对为什么南极不能养狗?也不能随便带走那里的石头、植物?(在南极可以将石头带回家吗)进行专业的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宠物相关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哦,现在我们开始吧!

为什么南极不能养狗?也不能随便带走那里的石头、植物?

南极狗年无犬吠 为保护环境南极禁狗已有12年


生活在南极的考察队员,远离祖国和亲人,最大的困苦莫过于难熬的寂寞。养些讨人喜欢的狗,会有效地缓解极地生活的孤寂。然而,这个月初从中国南极中山站归来的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副主任吴金友告诉记者,中山站没有养狗,他顺访的俄罗斯进步二站、澳大利亚戴维斯站和劳基地也没有养狗,各国无不坚决地执行了国际南极条约组织要求在南极禁狗的决定,狗年的南极也将不会有犬吠之声。
在南极考察史上,用于拉雪橇替代人力,狗在南极考察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机械化水平的大幅度提高,狗的这种作用大大降低,仅剩下了用于人们消愁解闷。考虑到这些因素,国际南极条约组织出于保护南极环境的需要,1991年在马德里制定的有关南极环境保护条款中规定:狗不宜再引进南极**和冰架,这些区域现有的狗应在1994年4月1日前离开。遵照这一限令,当时各国南极考察队员无不忍痛割爱,积极清理狗。中国南极长城站养了一条名为黑子的军犬,极为懂事,甚至能经常帮助刚刚起床的主人将要穿的鞋子叼来放好。中国南极中山站养了一群狗,这些家伙每天又打又闹地不知给考察队员带来多少欢乐。考察队员们爱狗,以至想像不出狗的离去,会给他们增加多少孤独。但长城站和中山站的考察队员,同其他各国考察队员一样,还是毫无保留地执行了国际南极条约组织的规定,按期将狗彻底清理出南极。

迄今为止,南极禁狗已有12年,世界所有相关国家无不有效地执行了南极禁狗的决定,没有一国违反,做到了南极无狗。那么,南极无狗的日子,他们是怎样生活的?2005年3月从南极长城站归来的中国南极长城站站长王建国说,包括越冬在内,他和他的队友在南极整整工作了一年,没有狗相伴相随,生活照样很丰富很充实。长城站所在地区的乔治王岛上,共有7个国家的考察站,如智利的弗雷站、韩国的世宗王站等,为了解除久居南极思乡思亲的煎熬,各国考察站间不仅加强了互访,还相约共同举行他们自己命名的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展开体育比赛。长城站自己更是想方设法安排体育活动,举行滑雪、乒乓球比赛,开展读书、集邮活动等。王建国说,考虑到保护南极环境的大局,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包括禁狗在内,没有什么不能舍弃的。

为什么南极不能养狗?也不能随便带走那里的石头、植物?

听说很多地方都有禁止养狗是吗?为什么

喜欢就养,前两年禁止的比较厉害,中小型犬要上户口,其实就是收钱,有些大型狗在市区内都禁养.就算到时候你们那里也开始整狗,也就是交钱上户口的事啦.萨摩耶不是恶型犬,一般没问题的

社区养狗的人与居民发生了矛盾 怎样处理

不做都市“纵狗族”

社区养狗的人与居民发生了矛盾就是不文明养狗的“狗患”问题,成了一个突出的众夭之的。有媒体出了这样一个题目:“主人放纵了狗,我们如何管住主人?”

不少市民认为,要加强对“纵狗族”的教育,让他们了解个人虽有养狗的自由,但不能妨碍他人的自由。在家里养狗,与别人不****,随便怎么养都可以;但一旦带到公共场所,就要如梁启超所说,“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就不能任狗随便奔跑,随意狂吠,随地便溺,随性嗅人,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有人更从权利上作了很好的概括:养狗是不可取消的私权,但私权不可妨害公权。

我以为,对“纵狗族”进行这样“自由”与“权利”的教育,虽然是完全必要的,但仅靠教育恐怕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对“纵狗族”中的许多人来说,不是不知道这些道理,而是无意实践这些道理。“如何管住”他们?关键是要动用法规的威力。也就是说,要用法规的强制约束力,作为教育软实力的坚强后盾。
最近有一位老人,在小区凉亭被一条没带犬链的金毛犬吓得摔倒。有人问狗主人,这个“纵狗族”不仅没有一点歉意,还振振有词说,是他先带狗到凉亭的,狗先占了这个地方,老人就应当避让。这是明显对养狗法规的挑战。包括上海市在内的所有的城市有关犬类管理法规都明确规定,除领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外,禁止携带犬类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因上述原因携犬进入这些公共地区的,应当束以犬链,并采取防止犬类咬伤他人的措施。显然,在一切公共场所,应是狗避人,而不是人避狗。可现在“纵狗族”因为手中有狗,处于强势,则公然将其倒过来了。带狗的居民在居民楼乘电梯,如其他居民不愿或不敢与狗同梯,本应让其他居民先乘,可现在的一些“纵狗族”往往持狗逞威,不顾他人地捷足先登,形成“狗士优先”的怪象,令人侧目。对这些因醉心于“狗本位”而损害了大众公共利益的“倒过来”的表现,只有按照法规进行惩处,才能有效地将其扭转过来。

禁养犬不是不能养吗?

和一只德国牧羊犬在小区内狭路相逢后,13岁的李昊(化名)被狗追上,双耳、双腿多处被咬伤。躺在病床上,他想不通:自己到底做了什么? 狗主人承认,因为是禁养犬只,他们并未在**机关为狗**。事发时,狗并没有拴绳子,只有个颈圈。 记者从警方获悉,事发后狗被强制送往收容,当事人也将被罚款。物管称,事发前,因该狗被投诉,她们曾与社区人员上门要求文明养犬。 小区内住户议论纷纷,记者接触的约20位业主中,拴绳、戴口罩成为他们反复提及的词。 8月11日上午9时许,家住华润二十四城一期7栋的熊女士听到楼下有孩子的叫声,她赶忙跑向床边循声看去。她向记者展示了自己匆忙间拍下的一段9秒钟的视频,视频中,楼下喷泉转盘边,一条大狗向前俯下头,旁边还有一个年轻人。 视频中熊女士喘着气,用略显慌张的声调喊“狗咬到小娃儿咯”。她指着视频中年轻人和德牧挡住的地面,“娃儿就在这里。” 楼上的杨大姐也注意到了孩子的叫声,“很凄惨。”她告诉记者,“那个年轻人在拽那个狗,还用鞋子打狗的头,但是狗一直咬住。”她印象中,“好不容易狗松了口,娃娃才跑出去两步,又被狗扑倒了。”说起事发时的情景,“我当时吓得腿都软了。” 情急之下,熊女士只穿着睡衣光着脚就冲了下去。到楼下的时候,娃娃已经被物管工作人员扶起。她发现认识这个男孩,“看到我后就喊我阿姨,然后哭,说的话都听不懂,像是迷糊了。”她也给孩子的父亲打了电话。 谢女士是孩子的课外老师,她闻声冲到楼下的时候,孩子已经被抱到1号门的门卫室,等待救护车,“他耳朵上的血往**,双腿都有伤。”谢女士介绍,娃娃看到自己后喊了声“老师”就哭了。她也拨通了孩子母亲侯女士的电话。 “娃娃的母亲跑过来时,一路步伐东倒西歪的。”熊女士告诉记者。谢女士则一直扶着她,“感觉她随时会瘫软到地上。” “转了好几个医院。”孩子的父亲告诉记者,为了打狂犬**、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同时因为娃娃破伤风针阳性,他们辗转了四家医院,直到晚上七点。 “儿子今年13岁,暑假后就读初二了。”孩子父亲表示。 11日晚间11时许,在医院病房记者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李昊。 诊断证明书上显示,他全身多处犬伤,病床上,他的左耳被咬穿,右耳外耳也被咬伤,右边腹股沟附近以及双腿的小腿均有咬后留下的洞。 “我早上去外面跑步了,回来看到小区一栋楼漏水,就去9栋的物管办公室报告。”李昊回忆,自己从物管出来后走到近1号门的喷泉转盘时,“看到那条大狗,它自己在走。”李昊的记忆里,当时狗主人并没有拉着。因为从小就怕狗,“我没有看它,就想直接走过去。” 不过,李昊表示,狗突然向自己跑了过来,“唉!我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叹了口气。 狗追过来后,“一口咬过来,第一口咬到右腿,疼。”他告诉记者,狗自己松了口,“我跑了,狗绕着花台跑了一圈后,把我扑倒咬我耳朵。”他表示,期间遛狗人曾对狗吼了“嘿!”。 “狗咬住我左边耳朵不松口。”李昊回忆,遛狗男子当时拽狗,“扯到我耳朵了,我让他不要这样弄。” 他继续说:“后来他弄狗的嘴,才把狗弄开。”李昊的记忆里,之后自己就走开了,“我腿走不了,保安把我抱走的。”至于身上其他的伤,“我也记不清怎么弄的了。” 狗主人: 属于禁养犬只没** 5公里外的万年派出所,李昊的母亲和事件中的两名养狗人在协商,小区里的十多位业主前后来到派出所了解情况。两名养狗人分别为赵A和赵B,他们的几个朋友也来到现场。 13岁少年遭德牧咬伤 涉事狗系禁养犬:无证未拴绳 禁养犬咬伤少年是怎么回事?禁养犬不是不能养吗(2) “狗是德国牧羊犬,是赵A去年8月份抱回来的。”他们介绍,因为养的是德国牧羊犬,属于禁养犬只,所以没能在**机关登记**。 事发时,遛狗的是赵A。他表示狗没有拴绳子,但是称“进小区后我一直拉着脖圈。”他称,当时李昊在跑步,“你知道的,狗这种东西看到有人在跑动……我还示意娃娃不要跑。“ 他提到一个细节:他曾将娃娃和狗隔开,一手按住狗,一手搂住李昊,“后来小孩挣脱了,狗也冲了出去。” 对此细节,李昊印象模糊,反复被询问后只是说“好像有”,并补充:“即使有,也不是在开头。” 尽管对双方协商的内容有异议,狗主人的一名女性朋友在派出所外说:“确实咬到了,也把别人家娃娃吓到了。”她也坦言:“要是把我们的娃娃咬到了,我跟她(指李昊的母亲)一样的情绪。”

在楼房里怎么养狗啊?

不养狗永远不知道去捡狗狗粑粑是一种什么体验

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2001年惠州市**颁布的《关于市区禁养犬只的通告》中也明确规定,市区为犬类禁养区。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养犬(包括宠物犬)。机关单位、外国驻惠机构、外籍人士等因特殊需要养犬的,须持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属居委会、办事处(镇)、惠城区爱卫会证明,经惠城区**分局审核,市**局批准后携犬到惠城区畜牧兽医部门进行检疫和免疫注射,领取《犬类免疫证》和拍摄犬只彩色照片后,再到惠城区**分局领取《犬类免疫证》圈(栓)养。根据上述规定,惠州市区普通市民不符合养犬条件。

  不过你可以参考《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
  (1992年8月6日以粤府〔1992〕111号文发布, 根据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人民**关于修改〈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等50项规章的决定》进行修正)

  第一条 为预防和控制狂犬病,保障人畜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动群众,采取管理、免疫、灭犬相结合的综合措施。
  第三条 各级人民**要加强对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工作的领导,农牧、**、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分工合作,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农牧部门负责犬类预防注射、疫情监测、检疫,《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的制发。
  **部门负责禁养区特殊需要养犬的审批、管理和《犬类准养证》的制发。
  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的供应和注射,伤病人治疗及疫情监测,卫生宣传教育等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集贸市场犬只、犬肉、犬皮销售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县以上城市(含县城镇、近郊)、工矿、港口、机场、游览区及其3公里以内的地区,经济开发区、各类有对外经济合作的乡镇**所在地,均列为犬类禁养区。上述地区的机关单位、外国驻粤机构、外籍人士等,因特殊情况需要养犬者,须经当地**部门批准,领取《犬类准养证》并对犬只进行免疫注射后方可圈(栓)养。
  第五条 除第四条规定以外的乡镇及农村为犬类准养区。在准养区内养犬,犬主必须向所在乡镇人民**或其委托的办事机构申请登记。农村养犬场须具备安全可靠的养犬地点和设施,报经当地**批准,方可批量圈养。
  第六条 经批准饲养的犬类必须每年接受免疫注射及领取《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犬主应按规定缴纳免疫注射费。新购入犬只,犬主应及时办理审批、免疫手续。军警犬的免疫和发证、牌工作由**和**部门负责。
  第七条 犬类管理、犬免疫注射收费标准,按省人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活犬、犬肉、犬皮须凭兽医检疫合格证方能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上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购、出售或运输。禁养区禁止活犬上市。
  第九条 《犬类准养证》、《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买卖。因毁损或遗失时,应及时报告证、牌机关,申请换发或补发。犬只宰杀或死亡,犬主必须及时向发证机关缴销各种证、牌。
  第十条 要建立人畜狂犬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或可疑迹象,乡镇人民**必须在24小时内向县卫生、农牧部门报告,并向毗邻乡镇通报。疫区市、县卫生、农牧部门在48小时内向毗邻市、县通报疫情并加强联防,防止蔓延。
  第十一条 凡发生人畜狂犬病的地方,均列为狂犬病疫区,当地人民**应采取紧急灭犬措施,一周内净化疫区,疫区犬只应就地捕杀处理,不得外卖或转移,并在一年内禁止引进外地犬只。狂犬病疫区以狂犬活动区域以及可能受威胁的地区为范围。
  第十二条 凡发现狂犬或疑似狂犬病的家畜,一律捕杀、焚化或深埋,畜主不得要求赔偿。
  第十三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不同情节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凡违反第四、五、六条规定饲养的犬只,任何人都有权捕杀,犬主不得阻拦,并由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二)凡违反第八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国务院发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处罚。
  (三)凡违反第九条规定,《犬类准养证》、《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无效,由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 罚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元,由各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执罚。罚款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罚款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1992年9月1日起执行。1986年4月5日广东省人民**批转的《广东省犬类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各市、县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关于修改〈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等50项规章的决定》中与本文有关的内容

  (1997年12月31日广东省人民**令第33号发布, 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
  二十九、关于《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的修改决定
  《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省**1992年8月6日以粤府〔1992〕111号文发布)的第十三条修改为:“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不同情节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凡违反第四、五、六条规定饲养的犬只,任何人都有权捕杀,犬主不得阻拦,并由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二)凡违反第八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国务院发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处罚。
  (三)凡违反第九条规定,《犬类准养证》、《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无效,由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法律有没有规定农村能不能养狗

法律没有规定 农村允许养狗的

在中国对农村养狗有什么法律法规吗?

对饲养动物有以下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 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扩展资料: 以案说法:三个案例告诉你 被狗咬伤谁担责? 当今,饲养宠物狗成为一部分民众生活的喜好,有的是为了生产生活而饲养,有的是为了休闲观赏而饲养,但由此而引发的宠物伤人事件也屡见不鲜。 近几个月来,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了多起因恶犬伤人事件,不仅给受害人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乃至剥夺了生命,也让公众惴惴不安,闻犬色变。 那么当宠物伤人事件出现后,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近日,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合肥蜀山法院和肥西法院了解到,在法院审理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宠物狗是“罪魁祸首”,而疏于管理或放任不管是主因。 情况一:遛狗不拴咬伤人 主人负全责 2014年1月某天的晚上9时许,赵某散步时和刘某家的狗迎面而过。刘某的狗突然蹿至赵某身后扑上其背后咬了一口。事后,赵某经就医治疗共花费数千元。经过**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故赵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00余元。 庭审中,刘某辩称事发当时他家狗只是扑了赵某以下,并没有咬她,且当时赵某说没事,事后赵某提供的医疗费**日期和事发时间不符,且病历存在涂改痕迹,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诉称刘某家的狗曾扑到其身上,刘某表示认可,但否认狗伤人的事实时并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根据赵某提供的次日就诊病历及医疗费**,可认定刘某家的狗伤害赵某的事实。 刘某作为动物饲养人未尽到管理家犬的义务,从而导致本案事故发生,且赵某不存在过错,故刘某应对赵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遂依法判处刘某赔偿赵某医疗费等支出1000余元。 法官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刘某作为伤人动物的饲养人,因其管理不善致其伤人,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情况二:家犬将**咬伤 拴着也要担责 2015年9月底,大学生何某在路过某小区附近一门面房时,被一只拴着的狗冲出院子咬伤。当天下午,何某经治疗诊断为下肢膝以下咬伤,并注射了抗狂犬**免疫球蛋白和狂犬**。 因狗主人朱某不愿意承担医疗费2000余元,何某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朱某负担医疗费、营养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8000余元。 法庭上,面对何某的诉讼请求,朱某表示事发当时自己不在家,只是**所描述的位置为自己家,故要求何某提供被狗咬的视频或现场证人证明确实是自己家的狗伤人,并质疑是否存在何某逗弄狗才导致被咬的可能,因自己家房屋外围用铁丝网围了一个小院子,且狗被拴着。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何某主张朱某的狗将自己咬伤,有接出警情况登记表为证。朱某声称何某可能存在过错,但也承认自己不记得是否关了院门,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何某存在过错。故依法判处朱某负担何某医疗费2000余元,并依法驳回了何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何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支出营养费和存在精神损害且造成严重后果,不符合民诉法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故法院不予支持。 情况三:流浪狗伤人 原主人负责 今年4月初,肥西县居民赵某散步时,被一只从后面跑来的流浪狗咬了一口,遂到医院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赵某经打听得知,咬自己的那条狗似乎是附近居民马某家的。 面对找上门要求赔偿的赵某,马某承认那条狗曾经是自己家养的,但却以自己在一个月前送给了别人为由拒绝予以赔偿。 庭审中,面对赵某的索赔要求,马某声称自己并不是狗的主人,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未能提供声称所送之人的相关资料。 最终,经法官调解,赵某和马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由马某赔偿赵某的治疗费用。 法官解析:目前,因饲养的动物或遗弃的宠物致人损害的现象屡有发生,已成为较突出的社会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2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故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负有对饲养的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注意义务,如果不再饲养,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宠物犬伤人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动物致人损害行为属特殊侵权行为,该类案件实行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只要发生宠物伤人事件,对该损害结果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论其是否具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合肥市蜀山区法院研究室负责人童广飞介绍,我国《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民事法律对动物伤人案件都有明确的规定。 由于受害人被饲养动物伤害时处于弱势,法院判决时常常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由被告提供有利害关系的证据,如提不出有效免责证据,则认定被告是赔偿责任主体。 据了解,我国法律同时规定了致害动物饲养、管理人的两种免责事由,即因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比如故意挑逗致害动物被咬伤,动物饲养、管理人可免责;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比如甲挑逗乙的狗致使丙被咬伤,则应当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人民网-以案说法:三个案例告诉你 被狗咬伤谁担责?

小区有权利不让养狗吗

小区没有权利不让养狗,但有权利监管养狗的人。做到规范养狗。

在城市里养狗需要注意什么?

养狗须知

哪里不能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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