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宠物迷的小编给各位宠物饲养爱好者分享为什么犯罪的宠物知识,其中也会对为什么人会犯罪?(为什么人会犯罪当好人不好吗)进行专业的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宠物相关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哦,现在我们开始吧!
这个问题看起来很简单,但是仔细思考,其实并不简单。
要问为什么要犯罪,那么首先就要问什么是犯罪,不管犯罪定义有多少,但是本质上都是对一种规则的破坏。
人在繁衍生息的几千年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则,违反这些规则,就会导致对他人,对国家的伤害。如果对这种行为不加以约束,结果将会导致这个群体的崩溃。
比如大家好不容易打来一些食物,但是有人就**自己吃完了,不拿出来平分,这样,团体里的小孩可能会饿死,其他人也吃不饱,这个部落可能就此衰败下去,因此,就有人提出一个规则,偷东西的要打一顿,这就是法律诞生的雏形。
犯罪的本质是对规则的破坏,那么为什么人要犯罪,原因就在于对规则破坏所能够带来的受益超过了对惩罚的恐惧。
在很多时候,人为了某种利益,有意或者无意的漠视规则,觉得自己破坏了也不会被惩罚,所以选择了犯罪。
比如一群人打来了食物,但是食物不够,这个时候有人就为了生存,偷吃了大家的食物,他觉得被打一顿,远比饿死好,或者觉得没人会发现,这样就是为什么要犯罪。
犯罪的一个根源就是犯罪成本的比较,今天很多人没有工作,感觉自己很廉价,犯罪成本对于他们来说很低,而受益对于他们来说很高,因此,他们就选择了犯罪。
一个工作稳定,富裕的人会去盗窃的几率是很低的。
主要就是两个字:"人性"
本世纪以来,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学者逐渐增多,许多心理学家也加入了研究犯罪心理的行为。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S.弗洛伊德认为,性本能的冲动是犯罪的根本原因。他指出,人的意识由本我、超我自我三个部分组成。本我代表与生俱来的**冲动,按“快乐原则”活动;超我代表社会道德标准,按“至善原则”活动;自我则对本我和超我进行协调,按“现实原则”活动。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于自我对超我的依从力减弱,而趋向于本我的结果。他还认为,**犯罪是由于退化而使幼儿时期原始的、非道德的性冲动**了起来。美国精神病学家W.希利和他的妻了A.F.布朗纳对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多年的研究,于1936年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他们认为,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能得到满足的愿望与欲求的表现”。当年轻人的愿望和欲求长期得不满足,就会产生深刻的情绪问题。长期存在不满情绪就会导致年轻人采用违法犯罪的方式求得代偿性的满足。
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1939年在他所出版的《犯罪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不同接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1)犯罪行为是由学习得来的。(2)犯罪行为是通过与他人交往的过程而学得的。(3)犯罪行为主要是在与个人关系密切的群体中学习得到的。(4)犯罪行为的学习内容包括犯罪方法技巧、动机、态度、理由等。(5)在犯罪动机和内驱力的形成方面,主要是从人际接触中获得错误观念,即犯罪比不犯罪有利,使违法心理战胜守法心理。(6)犯罪学习的结果随接触频率、时间长短、顺序、强度的不同而异。在犯罪多发区,由于同犯罪分子接触机会多,因此犯罪行为多是必然的。
德国精神病学家K.施奈德在1940年出版的《精神病质的人格》一书中,具体分析了各种异常人格与犯罪行为的联系。他发现易于导致犯罪的异常人格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意志薄弱型,这种人对外界的**缺乏抵抗力,易受外人引诱而去犯罪。(2)情感缺乏型,这种人缺乏羞耻、怜悯、同情、名誉感、良心等高尚情感,具有冷酷、**的人格特征。(3)爆发型,这种人稍受外界**,便会暴怒,用**手段攻击他人。(4)激奋型,这种人很容易激动兴奋,做事不谨慎、无耐心,很容易与人发生纠纷。(5)自我显示型,这种人有强烈的虚荣心,处处想表现自己,不顾场合和方法。(6)偏执型,这种人顽固地坚持违背社会规范的错误观点和信仰,并付之于行动。(7)情绪易变型,这种人喜怒无常,情绪一日多变,难以捉摸。(8)软弱型,这种人缺乏人格的尊严,经受不了外界的压力,常违心地屈服于他人,做自己明知不该做的事情。(9)自卑型,这种人极度自卑,否定自己的能力和知识经验,认为自己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只能依靠他人,或采取非法手段来谋生。(10)忧郁型,这种人整日情绪低沉消极,遇到任何事情都看成是不利于自己的事,并以此支配自己的行动。
这个问题看起来很简单,但是仔细思考,其实并不简单。
要问为什么要犯罪,那么首先就要问什么是犯罪,不管犯罪定义有多少,但是本质上都是对一种规则的破坏。
人在繁衍生息的几千年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则,违反这些规则,就会导致对他人,对国家的伤害。如果对这种行为不加以约束,结果将会导致这个群体的崩溃。
比如大家好不容易打来一些食物,但是有人就**自己吃完了,不拿出来平分,这样,团体里的小孩可能会饿死,其他人也吃不饱,这个部落可能就此衰败下去,因此,就有人提出一个规则,偷东西的要打一顿,这就是法律诞生的雏形。
犯罪的本质是对规则的破坏,那么为什么人要犯罪,原因就在于对规则破坏所能够带来的受益超过了对惩罚的恐惧。
在很多时候,人为了某种利益,有意或者无意的漠视规则,觉得自己破坏了也不会被惩罚,所以选择了犯罪。
比如一群人打来了食物,但是食物不够,这个时候有人就为了生存,偷吃了大家的食物,他觉得被打一顿,远比饿死好,或者觉得没人会发现,这样就是为什么要犯罪。
犯罪的一个根源就是犯罪成本的比较,今天很多人没有工作,感觉自己很廉价,犯罪成本对于他们来说很低,而受益对于他们来说很高,因此,他们就选择了犯罪。
一个工作稳定,富裕的人会去盗窃的几率是很低的。
主要就是两个字:"人性"
本世纪以来,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学者逐渐增多,许多心理学家也加入了研究犯罪心理的行为。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S.弗洛伊德认为,性本能的冲动是犯罪的根本原因。他指出,人的意识由本我、超我自我三个部分组成。本我代表与生俱来的**冲动,按“快乐原则”活动;超我代表社会道德标准,按“至善原则”活动;自我则对本我和超我进行协调,按“现实原则”活动。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于自我对超我的依从力减弱,而趋向于本我的结果。他还认为,**犯罪是由于退化而使幼儿时期原始的、非道德的性冲动**了起来。美国精神病学家W.希利和他的妻了A.F.布朗纳对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多年的研究,于1936年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他们认为,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能得到满足的愿望与欲求的表现”。当年轻人的愿望和欲求长期得不满足,就会产生深刻的情绪问题。长期存在不满情绪就会导致年轻人采用违法犯罪的方式求得代偿性的满足。
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1939年在他所出版的《犯罪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不同接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1)犯罪行为是由学习得来的。(2)犯罪行为是通过与他人交往的过程而学得的。(3)犯罪行为主要是在与个人关系密切的群体中学习得到的。(4)犯罪行为的学习内容包括犯罪方法技巧、动机、态度、理由等。(5)在犯罪动机和内驱力的形成方面,主要是从人际接触中获得错误观念,即犯罪比不犯罪有利,使违法心理战胜守法心理。(6)犯罪学习的结果随接触频率、时间长短、顺序、强度的不同而异。在犯罪多发区,由于同犯罪分子接触机会多,因此犯罪行为多是必然的。
德国精神病学家K.施奈德在1940年出版的《精神病质的人格》一书中,具体分析了各种异常人格与犯罪行为的联系。他发现易于导致犯罪的异常人格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意志薄弱型,这种人对外界的**缺乏抵抗力,易受外人引诱而去犯罪。(2)情感缺乏型,这种人缺乏羞耻、怜悯、同情、名誉感、良心等高尚情感,具有冷酷、**的人格特征。(3)爆发型,这种人稍受外界**,便会暴怒,用**手段攻击他人。(4)激奋型,这种人很容易激动兴奋,做事不谨慎、无耐心,很容易与人发生纠纷。(5)自我显示型,这种人有强烈的虚荣心,处处想表现自己,不顾场合和方法。(6)偏执型,这种人顽固地坚持违背社会规范的错误观点和信仰,并付之于行动。(7)情绪易变型,这种人喜怒无常,情绪一日多变,难以捉摸。(8)软弱型,这种人缺乏人格的尊严,经受不了外界的压力,常违心地屈服于他人,做自己明知不该做的事情。(9)自卑型,这种人极度自卑,否定自己的能力和知识经验,认为自己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只能依靠他人,或采取非法手段来谋生。(10)忧郁型,这种人整日情绪低沉消极,遇到任何事情都看成是不利于自己的事,并以此支配自己的行动。
谁会想犯罪呢?谁都知道抓到勒回有牢狱之灾的,还不是形势所迫社会黑暗**更黑,还不是为了生存为了活下去为了那一口气
这个问题看起来很简单,但是仔细思考,其实并不简单。
要问为什么要犯罪,那么首先就要问什么是犯罪,不管犯罪定义有多少,但是本质上都是对一种规则的破坏。
人在繁衍生息的几千年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则,违反这些规则,就会导致对他人,对国家的伤害。如果对这种行为不加以约束,结果将会导致这个群体的崩溃。
比如大家好不容易打来一些食物,但是有人就**自己吃完了,不拿出来平分,这样,团体里的小孩可能会饿死,其他人也吃不饱,这个部落可能就此衰败下去,因此,就有人提出一个规则,偷东西的要打一顿,这就是法律诞生的雏形。
犯罪的本质是对规则的破坏,那么为什么人要犯罪,原因就在于对规则破坏所能够带来的受益超过了对惩罚的恐惧。
在很多时候,人为了某种利益,有意或者无意的漠视规则,觉得自己破坏了也不会被惩罚,所以选择了犯罪。
比如一群人打来了食物,但是食物不够,这个时候有人就为了生存,偷吃了大家的食物,他觉得被打一顿,远比饿死好,或者觉得没人会发现,这样就是为什么要犯罪。
犯罪的一个根源就是犯罪成本的比较,今天很多人没有工作,感觉自己很廉价,犯罪成本对于他们来说很低,而受益对于他们来说很高,因此,他们就选择了犯罪。
一个工作稳定,富裕的人会去盗窃的几率是很低的。
主要就是两个字:"人性"
本世纪以来,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学者逐渐增多,许多心理学家也加入了研究犯罪心理的行为。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S.弗洛伊德认为,性本能的冲动是犯罪的根本原因。他指出,人的意识由本我、超我自我三个部分组成。本我代表与生俱来的**冲动,按“快乐原则”活动;超我代表社会道德标准,按“至善原则”活动;自我则对本我和超我进行协调,按“现实原则”活动。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于自我对超我的依从力减弱,而趋向于本我的结果。他还认为,**犯罪是由于退化而使幼儿时期原始的、非道德的性冲动**了起来。美国精神病学家W.希利和他的妻了A.F.布朗纳对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多年的研究,于1936年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他们认为,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能得到满足的愿望与欲求的表现”。当年轻人的愿望和欲求长期得不满足,就会产生深刻的情绪问题。长期存在不满情绪就会导致年轻人采用违法犯罪的方式求得代偿性的满足。
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1939年在他所出版的《犯罪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不同接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1)犯罪行为是由学习得来的。(2)犯罪行为是通过与他人交往的过程而学得的。(3)犯罪行为主要是在与个人关系密切的群体中学习得到的。(4)犯罪行为的学习内容包括犯罪方法技巧、动机、态度、理由等。(5)在犯罪动机和内驱力的形成方面,主要是从人际接触中获得错误观念,即犯罪比不犯罪有利,使违法心理战胜守法心理。(6)犯罪学习的结果随接触频率、时间长短、顺序、强度的不同而异。在犯罪多发区,由于同犯罪分子接触机会多,因此犯罪行为多是必然的。
德国精神病学家K.施奈德在1940年出版的《精神病质的人格》一书中,具体分析了各种异常人格与犯罪行为的联系。他发现易于导致犯罪的异常人格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意志薄弱型,这种人对外界的**缺乏抵抗力,易受外人引诱而去犯罪。(2)情感缺乏型,这种人缺乏羞耻、怜悯、同情、名誉感、良心等高尚情感,具有冷酷、**的人格特征。(3)爆发型,这种人稍受外界**,便会暴怒,用**手段攻击他人。(4)激奋型,这种人很容易激动兴奋,做事不谨慎、无耐心,很容易与人发生纠纷。(5)自我显示型,这种人有强烈的虚荣心,处处想表现自己,不顾场合和方法。(6)偏执型,这种人顽固地坚持违背社会规范的错误观点和信仰,并付之于行动。(7)情绪易变型,这种人喜怒无常,情绪一日多变,难以捉摸。(8)软弱型,这种人缺乏人格的尊严,经受不了外界的压力,常违心地屈服于他人,做自己明知不该做的事情。(9)自卑型,这种人极度自卑,否定自己的能力和知识经验,认为自己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只能依靠他人,或采取非法手段来谋生。(10)忧郁型,这种人整日情绪低沉消极,遇到任何事情都看成是不利于自己的事,并以此支配自己的行动。
首先看看人口增多了,犯罪的人也自然多了,犯罪率不太可能上升很多,谈到这个问题,有必要弄清楚这个问题。
第二,法律一种根据过去的东西制定的东西,相对社会现实有点滞后性。很多人钻孔子,打檫边球等等。
第三,现在的思想更开明,个性更强烈,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也更多些。
第四,现在的贫富差距更大,社会阶层更加复杂化,社会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更具复杂化和剧烈化,容易诱发一些犯罪的因素。
第五,法制的执行层面也是有关系。法制宣传走过场,执法存在人情,违法没有做到必究等等。
犯罪问题是一个人人都要关心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