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百科常识

国画壁画对墙壁要求及处理

今天宠物迷的小编给各位宠物饲养爱好者分享地仗层的作用的宠物知识,其中也会对国画壁画对墙壁要求及处理(古代壁画墙面处理)进行专业的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宠物相关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哦,现在我们开始吧!

国画壁画对墙壁要求及处理

传统壁画分建筑壁画(如永乐宫壁画)和洞窟壁画(如敦煌壁画)。对基底的处理有一套成熟的办法。不论是石壁上还是砖墙上,壁画的底子通常都包括地仗层、灰泥层和石灰层,地仗是粘土和干草麻絮构成,厚度一般几公分,初步找平后,用灰泥层继续找平,抹光,之后刷白石灰水做白底色。干燥后用国画颜料与墨汁作画。因壁画底子的质感与纸张差异大,所以传统中国壁画基本都是工笔重彩风格,以单线平涂为主,也有少数应用渲染技术,但没有水墨风格的。现代材料的壁画也适合工笔类型的表现手法,如果追求水墨效果,应先在案头用纸画好,再裱糊于壁面。

敦煌莫高窟保护总体内容是什么?有没有文本可以欣赏啊

国画壁画对墙壁要求及处理

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1] (2002年12月7日省九届****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2年12月7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0号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敦煌莫高窟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敦煌莫高窟是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敦煌莫高窟的保护以及在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游览、考察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机关、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敦煌莫高窟的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敦煌莫高窟及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 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的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及其环境造成损害。 第四条 省人民**应当加强对敦煌莫高窟的保护工作,并实行统一领导。省文物行政部门是敦煌莫高窟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 敦煌市人民**在城乡建设、旅游发展、环境保护、灾害防治、治安保卫等方面,做好敦煌莫高窟及其环境风貌的保护工作。 其他有关的人民**文化、文物、**、城乡建设、工商、环境保护、旅游、海关等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敦煌莫高窟的保护工作。 第五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并接受省人民**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敦煌莫高窟的保护应当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敦煌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七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和管理工作所需经费主要由国家和省财政拨款予以保障。各级人民**鼓励、支持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发展文化产业和吸纳捐赠、赞助等。 用于敦煌莫高窟保护和管理的拨款、事业性收入资金以及有关基金会的基金和其他捐赠、赞助的财物,应当依法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八条 各级人民**应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敦煌莫高窟的保护,支持国内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第九条 各级人民**及其文物行政部门、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收集流失的敦煌莫高窟文物;鼓励、支持国内外单位和个人,归还或者协助收集流失的敦煌莫高窟文物。 第二章 保护对象与保护范围 第十条 本条例对敦煌莫高窟保护的对象包括: (一)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的石窟建筑、窟前木构建筑、窟前寺院遗址、古塔; (二)敦煌莫高窟洞窟内壁画、塑像以及构成洞窟整体的其它部分; (三)由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收藏、保管、登记注册的文物藏品和重要资料; (四)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的**文物; (五)构成敦煌莫高窟整体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 (六)其它依法应当保护的文物。 第十一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东以大泉河东岸为界;南至成城湾起向南延伸500米;西以石窟崖沿起向西延伸2000米;北至省道217线11000米里程碑处。 一般保护区:东至三危山西麓;南至整个大泉河流域,包括大泉、条湖子、大拉牌、小拉牌、苦沟泉等水域;西至鸣沙山分水岭向西2000米;北至省道217线1000米里程碑处,并以公路为中心向东西两侧各延伸3500米。 第十二条 省人民**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置保护标志和保护范围界桩,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损毁。 第十三条 在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之外可以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其范围由省人民**确定并公布。 第三章 保护管理与利用 第十四条 省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敦煌莫高窟保护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敦煌莫高窟重点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一般保护区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在敦煌莫高窟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内均不得进行**、钻探、挖掘等作业,不得建设污染文物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因特殊需要进行的建设工程,必须事先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由省人民**批准。 第十六条 敦煌莫高窟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在文物、建筑物、构筑物、保护设施上张贴、涂写、刻划、攀登、翻越; (二)在设有禁止拍摄标志区域内进行拍摄活动; (三)擅自测绘文物、建筑物、构筑物; (四)采沙、采石、取水、开荒、放牧、焚烧、野炊; (五)设置广告、修坟、乱倒垃圾; (六)擅自占用或者破坏植被、河流水系和道路; (七)射击、**; (八)运输或者存放易爆、易燃、剧毒、放射性物品; (九)其他可能损毁或者破坏文物、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环境风貌的活动。 第十七条 在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已有的污染文物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危害文物安全及破坏其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 第十八条 在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工程,事先应当依法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在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文物的,应当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制定文物保护方案;在工程建设中发现文物的,建设单位应当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和文物安全,及时通知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或者敦煌市人民**文物行政部门。 因建设工程而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第十九条 在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私自发掘文物。确需进行的考古发掘,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由省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已经取得考古发掘许可证书的单位实施。 第二十条 在敦煌莫高窟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影响文物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进行建设工程,必须事先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由省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当与敦煌莫高窟的环境风貌相协调。 第二十一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科学确定莫高窟旅游环境容量,对开放洞窟采取分区轮休制度或者限制游客数量。 第二十二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备防火、防盗、防虫、防自然损坏等设施,确保文物安全,保护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不受损害;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对敦煌莫高窟文物和科学保护技术的研究、应用。 第二十三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及时对敦煌莫高窟文物进行修缮、保养。对文物进行修缮时,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其设计、施工、监理等必须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文物记录档案并依法备案。文物的出入库、提取使用、调拨、交换和借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五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对敦煌莫高窟文物和科学保护技术的研究成果,以及由其提供资料制作的出版物、音像制品等,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六条 制作出版物、电影、电视剧(片)以及专业录像和专业摄影需拍摄敦煌莫高窟文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国家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后,在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拍摄。 第二十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复制敦煌莫高窟文物的,应当根据文物的级别,经国家文物行政部门或者省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由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监制。 第二十八条 敦煌莫高窟文物及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得转让、抵押或者赠与、出租、出售,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不得用于不利于文物保护的活动。改变敦煌莫高窟使用人或者用途的,应当由省人民**报国务院审批。 第二十九条 申请在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事先征得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的同意后,由敦煌市人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及其文物行政部门或者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给予表彰奖励: (一)长期从事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在敦煌莫高窟文物和科学保护技术的研究、应用中成绩突出的; (三)与损毁、破坏、盗窃敦煌莫高窟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四)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抢救、保护敦煌莫高窟文物有功的; (五)将敦煌莫高窟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在敦煌莫高窟文物归还国家的过程中成绩突出的。 第三十一条 在敦煌莫高窟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审批权限,不履行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谋取私利的; (二)造成敦煌莫高窟文物及重要资料损毁或者流失的; (三)借用或者非法侵占国有的敦煌莫高窟文物的; (四)**、挪用文物保护经费的。 违反前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自开除公职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文物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一)、(二)、(三)项规定,情节轻微的,由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四)、(五)、(六)项规定的,由敦煌市人民**有关行政部门或者由其根据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的意见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可依法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 在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文物行政部门或者由敦煌市人民**文物行政部门根据省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或者**、钻探、挖掘等作业; (二)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依法批准,对敦煌莫高窟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 (三)擅自修缮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 (四)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工程的; (五)擅自进行文物考古发掘、调查、勘探的; (六)发现文物未及时上报,造成文物损毁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七)、(八)项规定及其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敦煌市**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敦煌莫高窟文物及其环境污染的,由敦煌市人民**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责令停止拍摄,没收拍摄所得全部文物资料,情节严重的,移送**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省文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复制,没收复制品,并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其他对敦煌莫高窟文物、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环境风貌造成损毁、破坏或者污染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全球发布的《汉代壁画•四神云气图》邮票发行收藏价值高吗?

你好,我国没有发行《汉代壁画•四神云气图》邮票。
任何邮票都不会“全球发布”。
所以,它没有什么收藏价值。

古建筑彩绘用什么颜料??有什么工序~注意什么~

采用的是天然颜料,大部分是矿物颜料。工艺从大的方面分为地藏和彩绘两个方面。注意的有很多,鉴于本人惰性,也只能说这些了。望海涵!!

墙壁上的画怎么揭掉

壁画的保护揭取,只能在其他方法都不能挽救的情况下被动的使用。因为壁画本身及其所依附的建筑物是作为一个整体看待的,因此,整体保护是最为理想的。
壁画揭取的三种形式:揭取颜料层;揭取颜料和地仗层;无地仗层壁画的揭取。


揭取颜料层
此工艺操作是当地杖的硬度和颜料层的粘接力都不足以允许颜料层与地杖一起揭取,或是地杖太薄,或是希望揭取分量较轻的壁画,或是壁画表面不是一个平面,如拱形顶壁画,画面凹凸不平时皆宜采用此法。还有一点是当地杖层上还保留着底稿的痕迹时,此法是使之能揭露出来的惟一方法,但揭取时需要极熟练的技巧,画面被揭取下以后,安放在一新的平面支架上时,它需要一极其平坦而又均匀的表面。再者,壁画在使用此法揭取迁移之后,原来所特有的表面状态(加拱面、曲面等)就已失去,所以此法只有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下才应用。
在作出此工艺操作的决定之前,必须先做模拟试验确定此法是否可行,而这一试验可在一不重要的不显眼的区域进行。
当布粘到壁画上时,要使胶在干燥后收缩有助于颜料层的剥离,由于当时大气的相对温度会影响干燥速度,所以用此法揭取迁移通常都是在一年中大气相对温度最低期间(40%--60%)进行,千万不要在结霜的大气下揭取。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将小型加热器如红外灯进行墙壁干燥处理,当然,要避免过分地干燥,以免赞成颜料的卷翘。
主要步骤有:1清除灰尘;2 加固画面;3分割画面;4刷第一层胶,贴纱布;5刷第二道胶,贴玻璃纤维布;6揭取
优点:适用面广,揭取面积很大;对不在同一平面的壁画也可用此方法揭取;对无地仗或地仗层很薄的情况只能用此法揭取。
缺点;操作复杂,对修复材料要求高,用量大;修复中的用胶情况会影响到颜料层,复原时很麻烦。
首先,用软刷子轻轻地在整个壁画表面上打扫,洁除表面,并注意除去有碍于进行此工艺操作的生物(硬壳、棱、空鼓等)。之后,用刷子将第一层胶直接施于壁画上,胶不要浓度过低以免随意流动。一般用聚乙烯醇或桃胶。如果壁画本身坚固性不足时则可先用加固剂加固壁画之后再上第一层胶,施胶之后就往上贴布,通常用棉纱布或**布,贴布的大小应比要揭取壁画的大小每边多几厘米,多出的这部分布的面积不应施胶,而是在边缘翻转回来以利于下阶段的操作,余下的要紧紧地粘在壁画表面上,并轻轻地拉平,并注意观察不使 壁画与贴布之间存在气泡,等第一道胶已干燥,第一层纱布紧紧地粘牢在壁画表面上之后,即可施第二道胶,它应比第一道胶流动性大,第一道胶重用较浓稠的量时要预防贴面布的编织印留在颜料层表面上,同时也让它在干燥时做必要的收缩。第二层布可使用更结实的棉布或**布。在贴面布已干、胶料变硬以前即开始揭画操作。干燥的时间不仅受到大气的相对温度,而且受到墙壁潮湿以及所用胶料的影响。在干燥环境中,干燥时间约为1---2天,而如果环境相当潮湿,则干燥时间需要较长。在用有机溶剂作为溶剂的胶料则干燥的时间较短,用水为溶剂的胶料干燥所需的时间较长,必要进还要依靠人工加热干燥。
第一步揭画操作是沿着贴面布的边缘整齐地切割颜料层,切割的深度要稍为超过颜料厚度,然后以正确的角度坚决而又均衡地从墙上往外托,先从一个下角开始,监视贴面布是否真正将颜料层从地杖里拉出来,当颜料层从下部到上部被卷到卷筒上,但这只用于平面的画面。如果需要的话,还必须借助于尖刀(如外科手术刀)剔除背面上可能带下平放在柔软的水平面上,画背朝上,这时可用尖刀、锉刀等工具剔除背面上要能带下的地杖残片,尽量地使背面成一干净平坦的平面,这时可以在背面刷一层胶粘剂加固颜料层的背面,等此层胶干燥后即可决定其背面是否复制一地杖,然后再用胶粘剂和玻璃布增强。
如果先复制地杖的话,则其成分要按照原先的地杖,而且还要以加醋酸乙烯酯*液或聚乙烯醇等水溶性或水*化的树脂,以增加地杖的坚实程度。等地杖快要干透时,要用抹子将可以出现的裂缝抹干,即可在其上施加胶粘剂和贴玻璃布。所用的胶可以是环氧树脂,它的优点是在固化时并不收缩,故不会给玻璃布造成应力,也有使用醋酸钙作为胶粘剂的,当然用聚甲丙烯酸丁酯也可以。在地杖上刷完第一层胶后就贴上第一层玻璃布,再用刷子在玻璃布上反复几次涂刷,使玻璃布平坦地紧贴在地杖上,然后等它彻底干燥以后,再刷第二层胶贴第二层玻璃布,方法同第一层相同。待到第二层玻璃布及胶完全凝固、干燥,而且很牢固了,再将整个壁画翻转过来,使画面朝上,这时就可以动手将贴面布揭掉了。如果贴布时所用的胶系水溶性,由用热水软化贴面布如果所用的胶系以有溶剂,由用相同的有机溶剂软化贴面布,操作时可以用棉花蘸溶剂在贴面布敷贴或轻轻揩擦,使整个壁画画面上的贴面布都完全软化以后才能慢慢地揭去,操作要耐心和细心,当胶粘剂足够软化以前是不能揭贴面布的,否则就会造成颜料层的损伤,当胶粘剂完全软化之后就可轻轻地将贴面布揭走,残留在壁画表面上的胶粘剂要用棉花沾*课完全擦去。


颜料层与地杖一起揭取
当壁画的情况不宜于只揭取颜料层,也不准备连同部分墙壁一起揭取时,通常的办法就是壁画的颜料层同附着的地杖一起揭取,使用此工艺操作的先决条件是地杖牢固地附着在颜料层上,否则就会在揭取时造成颜料层与地杖脱离而带来严惩的损伤。它一次揭取的面积不能像只揭颜料层的那么大,所以工艺操作的速度一般较缓慢。
操作的第一步是洁除壁画表面,并设法不留下与操作毫无必要的障碍物,而且要注意检查整个壁画表面的颜料层是否结实,颜料层与地杖是否牢固地结合,如有不理想的地方都要进行加固而且还要保证壁画画面的干燥,然后方能进行揭取。壁画的上胶及贴布的顺序以及所用的材料与只揭颜料层的基本相同。因为此工艺操作并不希望它在凝结时产生收缩现象,同时由于此法到所揭取的壁画的分量比上法要大得多,所以要求在贴第二**布时,其顶部要高出至少30厘米的大小,将它牢固地钉在墙壁上,如果一旦墙上有彩绘时,则钉在牢固结实的水平木梁上。
用一锋利的手术刀沿着已预先画好的揭取线进行切割。与此同时,要准备好一块与所揭壁画同样大小的木板,作为以后壁画剥离以及把它提升取走时作为支撑之用,揭取线已切割完成,即可将木板附在其上作为支撑物。木板与壁画间可填充毡一类的缓冲物,而贴布周围的富余部分则翻过来折在木板的边缘上牢固地钉在木板的背面,这时要特别注意壁画顶部的安全。
至此阶段,地杖就可以从墙壁上剥离开了,可用一长铁铲作为杠杆在地杖与墙壁之间剥离,操作时是从底部开始向上进行。当壁画完全剥离开后,让它逐渐并弄平至约1厘米。如果材料坚实的话甚至还可弄得更薄些,这样就只留下一薄层的地杖了,当然此地杖是比较牢靠的,待其干燥,运回库房以便日后加固,至于加固所用材料与工艺可参考颜料层揭取加固方法。


无地杖壁画的揭取
以加固李贤墓壁画为例对使用框套法作一说明。由于李贤墓壁画没有结实的地杖层而墙体的土质又松散,画面多裂缝,墙体多孔洞、空隙等现象,如果仅仅采用在壁画前顶壁板,在壁画后面去剥离的方法是很难把壁画完整地揭取下来的。因此设想能否用一种框子套下壁画来。经过反复琢磨,衡量利弊,决定柜架为8厘米厚度,在1984年6—8月正式施工时证实,这一厚度既确保了壁画块不致毁损,而且重量也合适,在柜架的设计上,采用活动形式的柜架工艺。
采用拉杆解决了可活动的形式问题。框的尺寸可由所揭取壁画块的大小选择制作,这种框架的最大特点是较灵活、应用自如。可以先将框架上到壁画块的四边,拧紧螺母定好拉杆之后再上前壁板,操作十分方便,而且安全可靠,不致操作壁画,待壁画揭取下来后,后壁板也极易装上去。运输过程中只要防止剧烈震动,一般说来是相当保险的。


揭取壁画的过程
(1)壁画揭取前的准备工作包括:a清理壁画画面,b临摹壁画,照相或录像c分别配2%、5%和10%的聚乙烯醇缩丁醛溶液,以及10%聚乙烯醇溶液d为雨水冲毁壁画墓,在揭开墓道和墓室的盖子后,加盖临时帐篷e去除壁画上面危险的土层,以确保在揭取壁画的过程中,免遭土层塌方的危险。
(2)划线 将所要揭取的壁画按保存的具体情况和壁画的内容进行分块、划线,可以整块揭取,也可分块揭取,划线后,记下分割尺寸图,以便以后修复时拼接。
(3)做框 按壁画划线的尺寸,做好框架,要求盖板必须平整,尤其紧挨壁画画面的棉布必须一样平,以避免将来影响壁画画面的平整。
(4)分割边线、去土 沿着边线以外,用刀、铲等工具去除泥土,上所要揭取的壁画露出边线,深度应超过所揭壁画的厚度,留下壁画下部的边线,暂不去土,又保壁画安全。
(5) 干燥壁画画面(烘干)一般使用红外灯管烘干。
(6) 画面补缝、补洞 用聚醋酸乙烯酯*液调合泥及适当的颜色粉调成与画面色泽相近的胶泥填缝、补洞后干燥。
(7)加固画面 将预先配制好的三种不同浓度浓度的聚乙烯醇缩丁醛乙醇溶液由稀到浓逐步涂刷加固,每次都是在半干状态下重新刷下一次,最后一遍刷完后,继续烘烤使之充分干燥。
(8)贴布 将配制的10%聚乙烯醇溶液刷在画面上,贴纱布一层,烘干后再继续一次,待干燥后,去除壁画下部边线外的土到所需深度(8厘米以上)。
(9)套边框 将做好边框小心地套在壁画上,拧紧螺母。
(10)垫包装纸、棉花 因为壁画不平整,故需在所有的空隙处填入包装纸、旧棉花和锯末等,使面基本上平齐。
(11)上面壁板 将面壁板靠上框架,电钻钻孔后,上木螺丝钉,改锥拧紧并加支撑。
(12)背部锯土剥离墙体 用刀锯从背部沿着框架自上而下锯土。待接近下面底部时,尤应小心,适宜地掌握迅速在将支撑松开的同时,把壁画向外簇倒放于地上。


揭取壁画还需注意以下几方面:


补做地杖层的材料
1986年4月对李贤墓壁画进行修复加固。由于壁画依附在泥土层上,而这种泥土则是原来**的生土层,多孔隙、裂缝,疏松而不结实,为保证壁画的安全必须以新的比较结实的地杖来替代松散的泥土层。
实验后采用聚醋酸乙烯酯液,熟石灰膏、羊毛筋、白水泥、细砂子等材料混合的体系先补做一到三层地杖,总厚度1—1.5厘米。待充分干硬后,用E44环氧树脂、3051“聚酰胺树脂501”活性稀释剂、乙二胺、**、玻璃纤维布为体系的环氧玻璃钢加固3—4层,补做后的壁画地杖总厚度为1.5—2厘米,比较结实,重量也比较轻。为防止*液—石灰—白水泥--细砂--羊毛筋体系地杖的开裂,减少收缩现象,这种补做的地杖泥必须相当稠,就如同揣面团似的。


防止壁画空洞处的地杖粘连
由于在铲土、刮土的过程中难免不损伤画面,当去完土层后,有时会出现壁画画面脱落,成为大小空洞的现象。所以必须解决防止新做地杖粘连在画面的贴布上的问题。
试验用撒干石膏粉及涂石腊液等方法,结果表明涂石蜡液防粘连的效果相当好。


底托设计
以往修复壁画时,大多采用木枋条支撑成十字格式的底板做底托,将壁画直接粘附在底板上。我们考虑做成像画框形式的底托将壁画镶嵌在框子里,其形式如同放美术作品的画框一样,仍然是活动形式的,必要进可从框子里取下来。

本文由宠物迷 百科常识栏目发布,非常欢迎各位朋友分享到个人朋友圈,但转载请说明文章出处“国画壁画对墙壁要求及处理

标签:宠物爱好